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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
本报讯(通讯员 马呈忠)近日,经财政部、住建部批准,格市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获得1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该项目将大力推进格市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据悉,格市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历经两年。2012年9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拨付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对格市下达推广任务面积25万平方米,下达补贴资金1000万元,补助标准为40元/平方米。
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是格市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又一重要举措,为格市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实现建筑节能提供了良好契机。未来两年,格市将建设太阳能光热系统一体化应用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全面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该项目对于改善格市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和低碳型城市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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