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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收购被盗电缆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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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09: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肖芳)城西公安分局日前打掉一个盗窃电缆线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靳某等2人,并追回部分被盗窃的电缆线。而废品收购站老板在明知电缆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进行了收购,从而触犯了法律。

    自8月以来,城西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先后接到某建设工程总公司小区项目负责人的报案称,海湖新区某小区一工地内,连续有人将锅炉房等处电缆线剪断后盗走,总计损失达数十万元。案发后,派出所迅速对该案侦查工作进行部署,通过走访群众,侦查***掌握了该案嫌疑人情况,果断出击,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靳某等2人。犯罪嫌疑人靳某交代,8月20日,其伙同他人,经事先预谋后,在海湖新区一小区工地地下停车场锅炉房门口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绞钳)将20米左右的电缆线剪断分成20根,用随手捡的绳子、铁丝将20根电缆线扎成5捆并装到事先准备好的车里盗走。9月1日、9月7日,犯罪嫌疑人靳某又两次伙同他人,将此处110米左右的电缆线剪断盗走。并将盗窃的电缆线用车拉到十里铺村一废品收购站进行变卖,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警方在了解整个过程之后,在城东区十里铺村收购站将负责人张某抓获,张某在明知铜线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非法进行收购。据了解,回收废旧金属,除了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外,还需要向公安部门备案,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否则擅自收购将予以法律制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靳某等3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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