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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以嫁女为幌子,由不同人扮演不同的家庭角色实施诈骗,得逞后新娘立即逃跑,让受害者家庭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和心灵伤害。
2009年4月的一天,西宁市人冯兰伙同25岁的梁娟及梁娟的叔叔梁强,以嫁女儿为幌子,由冯兰、梁强扮演梁娟的母亲和父亲,组成“一家三口”,安排与甘肃来西宁相亲的张华见面,相亲地点选在城东区一旅社内。见到梁娟后,张家人认准了这个“儿媳”,提出第二天在旅社内举行订婚仪式。“一家三口”暗中商量后,向男方要三万六千元的彩礼钱,承诺女方负责包车把“媳妇”送到甘肃婆家,但彩礼钱必须在订婚当天拿到手。娶媳妇心切的男方家无奈之下,连日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借够了礼金。
2009年4月12日,梁强、冯兰拿到钱后,找一男一女“临时演员”冒充梁娟的姑父、姑姑,由这二人负责护送梁娟到甘肃。4月15日,梁娟的两位“亲戚”就离开了。次日,“新娘子”借口上卫生间逃跑,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钱没了,“媳妇”也跑了,张华的爷爷整日茶饭不思,后因积怨成疾,永远闭上了眼睛。8月8日,三名参与婚骗的犯罪嫌疑人,被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讯得知,拿到彩礼钱后,梁强分到八千元,“新娘”梁娟分到一万元,雇的两名司机共分到1800元,剩下的钱由冯兰拿走。25岁的梁娟四年前已经结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案发时已离婚,还怀有5个月身孕。(文中人名为化名) (作者: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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