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新一轮火患整治行动硬对硬 明火作业:最高处5日拘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2 16: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公安消防总队近日发起新一轮火患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灭火救援拉动演练等方式,力保全省火灾形势平稳。明火作业者将面临5日以下的拘留。

  针对当前火灾隐患较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全省消防部队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发动各警种,深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凡未经消防许可(备案审批)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未经开业前检查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并予以处罚;凡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予以拘留处罚;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一律予以警告、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凡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改正并罚款。

(作者: 龙腾飞 袁立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