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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西宁市小微企业员工,可在政策范围内享受岗位和培训补贴。这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据悉,凡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较大裁员行为的小微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的其中一项。企业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全省执行统一标准。
企业岗位补贴人数,按照小微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的30%计算,补贴标准为现行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每人每月53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培训补贴分为新招员工岗前培训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企业与新招员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后,企业可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企业在岗职工培训补贴人数为在岗职工培训总人数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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