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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宁警方获悉,日前,西宁市***局经侦支队查获54件共436桶从外省流入我省的假冒“美孚”牌机油、防冻液。
山东警方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连某将生产的假冒“美孚”牌机油、防冻液销售到了青海省一家润滑油销售店,涉案金额较大。随即,将这一线索通知了我省警方。
接到这一线索后,西宁市***局经侦支队***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11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从厢式货车、库房等地查获54件共436桶假冒的“美孚”牌机油、防冻液以及假冒的“美孚”包装箱31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屈某在明知连某等人销售假冒“美孚”牌机油、防冻液的情况下,多次从连某处购买假冒的“美孚”产品在西宁等地销售,谋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24万余元。
根据相关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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