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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交管查处一起营运车辆驾驶人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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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安全,重于泰山。营运车辆作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与法律责任尤为重大。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漠视法规、罔顾安全,不惜以身试法。2025年10月1日,西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常态化夜查行动中,查处了一起营运车辆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此案为广大营运车驾驶人再次敲响了警钟!


【案件回顾:一次侥幸心理引发的严重后果】


事发当晚,城北交管大队在柴达木路通海桥下桥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营运性质的小型客车行驶轨迹异常,遂立即将其拦停。车窗摇下,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罗某某的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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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铁证,罗某某悔恨不已。他坦言,自认为当晚“喝得不多”“路程不远”,便心存侥幸驾车上了路,殊不知这一侥幸心理,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更亲手砸碎了自己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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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罗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解读:为何处罚如此严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与普通私家车酒驾(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处1000-2000元罚款)相比,法律对营运车酒驾的处罚堪称“顶格”。这背后,是国家法律对公共安全的高度负责:


1. 更高的安全责任:营运车辆承载的是不特定的公众乘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驾驶人手中握着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无数家庭的幸福与安宁。

2. 更强的警示效应:“拘留+高额罚款+吊销驾照”的组合拳,彻底剥夺了违法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彰显了法律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3. 更长的代价周期: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意味着违法者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再从事驾驶行业,违法成本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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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心存侥幸,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城北交管大队民警陕晖表示:“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大队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的原则。一经查处,必将依法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西宁交管在此向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

及运输企业发出郑重提醒:


· 对生命心存敬畏:您的一次酒驾,可能摧毁多个家庭。请时刻牢记,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 对法律心存戒惧: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的底线,任何侥幸心理在严格的执法面前都将无处遁形。算清“法律账”、“经济账”、“家庭账”,酒驾的代价,您承担不起。

·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安全行车,是营运驾驶人的职业底线和法律责任。酒杯一端,驾照吊销;方向盘一握,责任重大。此次案件的严厉查处,西宁交管再次向社会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谁敢拿公共安全当儿戏,法律就必将严惩不贷! 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引以为戒,严守交规,拒绝酒驾,共同守护我们平安、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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