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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试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五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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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9 18: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青海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青海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五陪餐”制度(试行)》,旨在通过创新监管模式,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该制度的出台,是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经过严密调研论证,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探索的结果,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管合力,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整体质效。

  《青海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五陪餐”制度(试行)》共包含16条具体内容,明确规定了由包保干部、学校校长(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五类人员组成的陪餐主体。制度详细规定了陪餐人员的陪餐次数、进入学校食堂后厨开展监管的时间要求,以及发现学校食堂隐患问题时的处置流程。同时,还明确了学校如何规范执行陪餐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在推动落实陪餐制度的过程中,我省注重提升陪餐制度的针对性、全面性和实效性。一是注重陪餐检查的内容,要求陪餐人员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进货查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转、从业人员操作规范以及供餐食谱与实际供应食品的一致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进行处置整改;二是注重陪餐工作的安全,要求学校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陪餐工作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以及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法和步骤;三是注重陪餐氛围的营造,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推动共治共管,引导学校与家长共同纠正学生不良饮食习惯,减少食品浪费。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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