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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交警曝光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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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8 08: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日,西宁交警曝光一起查获的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希望驾驶人以此为戒,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月5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七大队在八一路小峡口检查点进行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青A59***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影响交通秩序。见此情形,执勤人员上前示意其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张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张某某含糊其辞,拒不出示。随即,执勤民警用手持移动终端系统核实,发现张某某并未考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涉嫌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张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暂扣其违法车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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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一)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俗称“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无任何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证与驾驶车辆车型不符,又俗称“准驾不符”。

3.驾驶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吊销、暂扣、注销的。

(二)无证驾驶危害大

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三)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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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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