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一项严重交通违法,一直都是交管部门处罚的重点。逆行是不顾自己与他人安危的行为。但是有些人,不仅酒后驾驶,还逆行,结果车毁人亡。 2022年05月30日18时50分,互助县驾驶人陈某某醉酒后驾驶青BR****小型轿车沿平大线由西向东行驶,车辆行驶至平大线44公里加450米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互助县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的青BI****轻型栏板货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海东市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研究所检验鉴定,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217.527mg/100ml。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驾驶人陈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逆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逆行的危害: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辆逆向行驶的危害极大!车辆逆行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互助交警提示:机动车上路要各行其道,切勿逆行或突然变道,酒驾问题更是老生常谈,驾驶人应将喝酒不开车牢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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