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妇孺皆知的当今社会,遇到交警查酒驾并不奇怪,但酒驾被自己表弟举报,还是隔着近40公里的“远程举报”,究竟怎么回事? 2022年2月15日16时许,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互助县南门峡镇某村村民蒲某电话报警称:其表兄刘某在互助县五峰镇某村岳母家喝完酒后执意要驾车离开,他们几番劝阻无果,害怕表兄刘某酒后开车出事,请交警管一下。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于16时40分许,将醉酒后驾驶青BK****小型普通客车的刘某在互助县五峰镇某村村道内查获。经海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刘某血液中乙醇质量浓度为130.684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大队立案,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编者按: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将醉酒驾驶定为危险驾驶罪,至今“醉驾入刑”已有十年。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让许多司机走上了不归路,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留给亲人们的是眼泪和伤痛。随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和依法严厉打击,向酒驾说“不”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从最初的心存侥幸到如今的谈“酒驾”色变,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酒驾治理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表弟举报表兄酒驾,看似“大义灭兄”不近亲情,实则挽救了一个家庭,切实防止了悲剧的发生,这个举动的确难能可贵。因为酒驾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期盼,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既是受益人,也是建设者。遵法守法,拒绝酒驾应成为每一个驾驶者的自觉行为,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