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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交房大半年了,多处设施却尚未完善!投诉无门,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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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6 16: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房大半年,小区地下停车场在夏天的时候常年积水并且绿化不完善!物业表示这些都还未做移交手续。缺乏娱乐健身器材电动车充电设施等。相关部门投诉无果,请问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发表于 2022-3-21 16:29:0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和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若还要进一步咨询和委托等,可以关注和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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