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公安局紧盯“盗抢骗”侵财案件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打击措施和力度,对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各类案件展开凌厉攻势。近日,刑侦大队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案例一
近日,桥头镇居民阿某某到刑侦大队报警称,其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微信好友韩某某招揽带团旅游的广告信息,正好自己有外出旅游的打算,遂向韩某某咨询,韩某某自称有能力带团外出旅游,阿某某信以为真,向韩某某缴纳了3.9万元旅游费用。缴费后,韩某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一直未安排阿某某旅游。时间久后,阿某某表示自己不想再出去旅游了,要求韩某某退还缴纳的旅游费,韩某某拒不退款。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始侦破工作。经分析研判,2月10日在西宁市城西区将韩某某抓获。经依法讯问,韩某某如实供述了其虚构事实实施诈骗的行为。

案例二
近日,塔尔镇村民严某到刑警大队报警称,自己被塔尔镇村民马某诈骗2.4万元。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办工作,经查,2020年5月初,马某以国家有拆迁项目建门面房,可以给贫困户优先购买项目名额为由,骗取了严某现金2.4万元,后未办理任何事项,严某到相关部门查证,均被告知无此项目。2月14日,民警在桥头镇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马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三 1月28日,刑侦大队收到公安部“断卡”行动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的核查线索后,先期抓获由“卡农”招募“卡农”进行洗钱犯罪的全链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7人。随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深挖扩线,于2月11日、15日,又分别抓获2名同伙,经分别审讯,2名嫌疑人均如实交代,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名下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予以出售,致使诈骗分子使用其出售的银行卡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来源: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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