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冬春维稳各项工作,创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辖区各类犯罪活动。近日,化隆县公安局群科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前期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复议维持后派出所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决定。
2021年08月02日11时许,在化隆县群科新区某小区,丈人马永某和女婿马孝某双方因不依法处理家庭婚姻纠纷,大打出手,发生互殴,致使马永某和马孝某双方头部等部位受伤。案发后,化隆县公安局群科派出所民警迅速调查取证,并依法将马永某,马孝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马永某,马孝某对故意伤害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马永某,马孝某各七日行政拘留并处叁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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