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凌晨3时,西宁一男子竟然“开错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8 1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凌晨3点,有人给你打电话说你的车在家对面小区被撞了,你会作何感想?近日,西宁市城西区车主高风就遇上了如此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您好,请问是青A•XXXXX的车主吗?您的车在城西区某小区门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需要您到现场处理事故。”6月14日凌晨3点,高风在熟睡中接到这通电话时完全是蒙的,自己的车明明好好停在车位中,怎么会“自己”跑到对面的小区与出租车发生碰撞呢?

匆忙起床来到现场,高风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因为家属院当晚有施工队在施工,高风在停车时,施工队的负责人建议他将车钥匙留下,以便夜间施工车辆出入时挪车,不影响他休息。高风想着车内也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就依施工队所言将车钥匙留在了车中以便施工队挪车。

当日凌晨3时许,大军与朋友酒足饭饱后,摇摇晃晃走进高风停车的小区,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车,打开车门启动车辆驶离了小区。刚刚开出600米左右,酒意上头的大军就将车撞到了停在路边停车点候客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下车查看后发现大军酒后驾车的事实,出租车司机随即选择报警,大军被处警民警查获,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经鉴定,案发时大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7mg/100ml,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大军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大军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9月16日,西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大军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后西宁市检察院将案件交由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0月12日,城西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大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犯罪嫌疑人大军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青海法治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