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上午,城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贪污罪一案。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及辖区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委员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经庭审查明,2015年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在担任西宁市城北区马坊街道青工社区居委会委员期间,负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的申领、发放工作,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不发放并找人代写签名的方式,将2015年、2016年、2017年居民应享受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共计24000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其已全部退赔。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24000元,情节较重,构成贪污罪,当庭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该案的审理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也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城北区人民法院始终把警示教育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增强警示教育的时效性和感染力,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了“以案为鉴、以审促廉、以廉立身”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