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要求,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祁连县交警大队持续加大辖区无证驾驶、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近日,祁连交警大队依法查处8名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
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有驾驶证但未携带被查,会先扣车,之后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会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
无证驾驶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4、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5、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6、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7、驾驶证被暂扣的; 8、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9、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10、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国内道路行驶的。 海北交警温馨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而且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请务必遵纪守法,持正规合法证件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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