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啦,帮女郎邀请资深法官,权威解答,谈“典”说法。首先欢迎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嘉宾来自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的马庭长。女孩身边少不了三五闺蜜,虽然大家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很多时候,闺蜜不仅懂自己,受了委屈也会替自己出头。
近日,王女士想帮闺蜜劝架,但反被闺蜜男朋友暴打,心里真的是比吃了黄连还苦。 3月17日凌晨,西宁市民王女士在家中玩手机,突然接到闺蜜李女士的电话。电话中,李女士说自己和男朋友张先生闹分手,男朋友非常气愤,并且还在她家门口砸门,并且威胁她,如果要分手就不放过她。听到闺蜜的求助,王女士既担心又心疼。因为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王女士二话不说穿了外套就去了闺蜜家。在闺蜜家门口遇到了正在发火的张先生,经过一阵劝说,对方不但不听劝反而对王女士进行撕扯殴打,情急之下王女士在门口求助闺蜜,然而,屋内的闺蜜却没有丝毫反应。 看完VCR我真的是替王女士打抱不平,本去劝架自己反倒被打,那么马庭长我想问问您,像王女士本是去给自己吵架得闺蜜“撑腰”,结果反被伤害,这时候对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视频中让我无法接受的不仅是闺蜜男朋友突如其来的殴打,还有躲在出租屋中没有出来营救的闺蜜,真令人寒心。那么马庭长此时我更想了解到的是躲在出租屋中没有出来营救的闺蜜,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相信此时很多人看完视频也会有疑问,我们今后在生活中遇到朋友的求助该不该帮?怎么样更好地在帮助朋友的同时保护好自己? 来源:百姓1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