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日下午临近下班,一名顾客走进西宁市城东区某金店,店员周舟像往常一样一边向顾客介绍黄金制品,一边清点货物。周舟怎么也没想到,罪恶之手正向他伸来。
这名顾客叫郑治,因赌博和民事纠纷欠下了高额外债,为还债他起了歪心思。郑治事先购买了一把斧头藏在怀里,连续多天在某金店附近的几家店铺踩点。事发当日,郑治发现某金店只有周舟一人后就走了进去,他一边假装看黄金制品,一边观察周舟的一举一动,看到周舟低头清点货物时,他从怀中取出斧头,砸向周舟头部,将其击倒后,拿走了周舟正在清点的21个金手镯。 郑治逃离某金店时,被清醒后追出的周舟和附近群众抓获。去年12月4日,郑治被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12月31日,西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抢的21个金手镯合计价格为336890.90元。今年1月11日,城东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部门出具鉴定书,认定周舟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1月25日,城东公安分局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以犯罪嫌疑人郑治涉嫌抢劫罪移送至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2日,城东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郑治涉嫌抢劫罪向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15日,城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检方认为,被告人郑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抢劫公私财务,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2年,并处罚金1万元。5月12日,此案公开宣判,城东区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郑治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万元,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周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10879.84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青海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