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爱鸟周”活动期间,根据群众举报,平安区林业和草原局查获一起非法养殖野生动物蓝孔雀案件,并按有关规定对非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蓝孔雀进行了救助。
经区林草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海东市***餐饮公司在其后院靠墙用围栏设置的养殖区内养殖有6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蓝孔雀。经了解和档案查询,该公司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属于非法养殖。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与青海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后,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3日内将6只蓝孔雀转交给青海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中心救护。
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放弃蓝孔雀养殖,将尽快完成救护。2021年5月15日在青海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中心的积极支持下,餐饮公司人员将6只蓝孔雀转交给了青海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中心救护。至此,6只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蓝孔雀救护顺利完成。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抓住打、防、管、控等重点环节,以强有力的措施,全方位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最大限度挤压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空间,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