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格尔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城北村一居民家中闯入一只“不速之客”,像狗又像猪,行动迅速,并具有强烈的攻击性。民警在电话中叮嘱群众做好防护措施并远离野生动物,不要捕捉和击打。
格尔木市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联合市林草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辨认,初步认定这只野生动物为猪獾,其有行动能力,身体状态健康,判断为觅食过程中无意闯入村民家中。因猪獾有野外生存能力,无病无伤,不便抓捕,本着野生动物应该生存在野外的原则,为确保群众的人身安全,市林草部门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共同将猪獾驱赶出院子,赶至村外,让其自行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