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爱情” 2015年,本没什么交集的小丽和王才因缘际会相识了。 相识后,两人互诉衷肠,越聊越投机,随着交往的深入,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小丽将自己的家庭抛之脑后。 “我不介意,我们之间是爱情,婚姻只是束缚。”王才在得知小丽有家庭后,依然热情不减,还不断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老婆,你看,等我们结婚了就买这辆车,夏天就可以出去自驾游了。”王才边幻想着以后的生活,边向小丽展示着手机上的图片。 王才经常到小丽家门口和工作地方接送小丽。 虽然知道小丽有丈夫,但王才偏执地认为小丽和她丈夫感情不好,迟早会离婚。等小丽离婚,他就可以跟小丽组建新的家庭,一起生活。 去年6月的一天,小丽不愿意继续跟王才保持情人关系,提出分手,但王才不愿放手,不断地打电话、发信息,而小丽一直没有回应。 威胁强奸 为了让小丽回心转意,去年8月5日,王才早早地来到小丽住的小区门口“守株待兔”。果然,小丽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 “小丽,上车,我送你去上班。”王才叫住了小丽。害怕被人看到,小丽上了王才的车。“我们结束了,你别再到我家门口和上班地方等我了,让别人看到不好。”“以前你怎么没觉得不好,你是不是有别人了所以才要跟我分手?”王才质问小丽。 二人在车里争吵,一直到小丽上班的地方。 正当小丽准备下车时,王才突然一把拽住了她的大腿,不让她下车,非得要她把事情说清楚。 “放手!”小丽试图挣脱。“你再不让我下车,我就给我老公打电话了。”小丽无奈,吓唬王才,但王才不为所动。 僵持不下,小丽拨通了丈夫的电话:“有个疯子不让我上班,你快过来”。王才见状,去抢小丽的手机并一脚油门拉上小丽驾车离开。其间,小丽又一次趁机给丈夫打电话,王才气急,狠狠扇了小丽一巴掌,再一次夺走了手机。 车辆行驶到一偏僻处,王才停下车,撕扯小丽的衣服,小丽奋力反抗。王才威胁说:“你要是再反抗,我就用刀划花你。”惊恐中,小丽顺从了王才,事后,王才送小丽回家。 获刑3年 刚到小区门口,小丽和王才就被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民警带走调查。原来,小丽的丈夫早上接到小丽的电话,担心小丽是被什么人给绑架了,立即报了警。正在他四处寻找小丽时,小丽打来电话说自己已经在回小区的路上了。这才有了警察在门口等着的一幕。 在公安局,小丽哭哭啼啼向民警说出了王才侵犯她的过程。 “我确实拉走她了,也发生了关系,但情人间的强奸能算强奸吗?”王才辩解道。 去年11月,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才涉嫌强奸罪向互助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12月15日,互助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才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王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王才有期徒刑3年。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青海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