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湟中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向交警大队移交一起小型面包车严重超员载客案件,经执勤民警调查后发现,由田某驾驶的一辆核载8人的小型面包车实际载客28人,且乘客都是小学生,超员率达到350%。
同日,湟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又查获李某驾驶的一辆核载7人的“宝骏”牌小型面包车实际载客16人,超员率达到200%以上。 目前,两起案件的驾驶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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