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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对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未掌握或者申请执行人未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据已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举报人奖励。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现在的具体居住地点及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居住地点及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现在居住地点及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
09748550755 19909781467
17194524482 17394580144
联系人:汪法官
贵德县人民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 刚察县人民法院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列失信人名单不提供奖励)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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