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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婚,老公是二婚,公公婆婆是乡下的,家里就一套以前的老房子,其他啥也没有。婚前他城里有一套房,房产证上是前妻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名字也没变更。和他认识那会,我的意思就说清楚,让老公把名字变更过来,你可以去公证,以后这房子还是留给大的儿子,我一点都不要,这本来也不是我的。因为我是初婚,以后肯定要孩子,我只想以后我们的小孩可以读书,这样就不用再辛苦另外买套房子,他前妻不肯,老公就没辙了,只说以后尽量买,那时非他不嫁,我也只能退步。
15年家里条件还可以我就催他买房,那时买大套付个首付,再装修一下钱都绰绰有余,他没听我的,把所有的钱都放在股票里,16年收手的时候亏到只剩下十万块钱,他想通了说要买房,我想钱可以再赚,只要能安心过日子就好,又找亲戚借了10万,他借了3万买了个小套。
本来日子也就这样平淡的过了吧,省吃俭用先把债还了,大年三十公公查出来肺癌需住院,老公的意思想把新房卖了,新房借的钱买的房子按揭才一年多,小孩今年读书马上就要用的,老房子早就全款付清,我说要卖也是卖老房,老公就拉脸了,我错了吗?就因为前妻不敢得罪,就觉得我这里是软柿子好捏?
当初结婚公公婆婆就没给见面礼,结婚了还隔三差五来提醒我一下我是外人,就因为当初是我主动,所以我就该这么被他们家看不起吗?我现在的想法就是这样,要卖新房可以,把婚离了,钱对半,你的钱拿去救命我也没意见,我自己那部分别来想,当初没把我当家人,现在也不用,我有时真想不通,我一未婚姑娘嫁了你家二婚的儿子,看见我不是应该更好一点吗?老觉得自己家是高门大院,我还高攀了,除了一个七十年代泥墙木瓦的老房子,有什么可以让我继承的,皇位吗?
来源: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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