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组成功将一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件调解撤诉,双方当事人经法官真情调解,和好如初。
据了解,陈女士与魏某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按协议,魏某每月支付婚生女孩抚养费3000元,因魏某一直拖欠不给而向法院起诉。魏某辩称,自己本不想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后就草率同意了,现在想来协议内容不实际,无法履行。经查,双方协议夫妻共同财产有住房一套归女方,房贷17万元由男方负担;婚生女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在双方陈述时,法官观察到其近五岁的小女孩虽与母亲一起生活一年,但对父亲更为亲近,且双方当事人均显示出草率离婚的悔意。
办案法官观察到这些细节后断定,夫妻感情尚未真正破裂,只是因一些生活琐事缺乏沟通,导致小矛盾激发大矛盾产生,但仍有和好的可能性。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追忆初见美好及子女身心健康等方面,融理于情,经过耐心细致地开导,双方已是泣不成声,商量后决定撤诉并复婚,魏某也表示今后会更加努力为妻儿营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看着魏先生和陈女士牵着手愉快走出调解室,法官们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