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西宁·城市之歌”征集2017原创歌曲 5月26日“幸福西宁·城市之歌”2017原创歌曲征集大赛新闻通气会在西宁市文广局召开,该活动是由西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主办,西宁艺术剧院承办。西宁市文广局副局长王魁久表示:举办这次大赛的主要目的是以征集原创音乐作品的形式,展示西宁市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四个转变”的新思路,积极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升西宁文化内涵和城市文化品位。同时,通过本次原创歌曲征集大赛,推出一批反映时代呼声,内容健康,旋律优美,弘扬主旋律的优秀原创歌曲,从而激发广大市民积极投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热情,增强广大市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全社会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为建设幸福西宁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在会上青海省音乐家协会主席苍海平对原创歌曲征集及比赛规则做了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让我们期待着通过各界音乐人的参与能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弘扬主旋律的原创好歌曲。“幸福西宁·城市之歌”原创歌曲征集大赛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幸福西宁·城市之歌”2017原创歌曲征集大赛比赛规则及作品要求相关事宜介绍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广大的专业、业余词曲作者。 二、作品要求 (一)参赛歌曲必须是自行创作的原创歌曲,以突出绿色发展,展示幸福西宁形象为主题。 (二)作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歌曲等),须提交完整的词曲音乐作品。 (三)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地域民族特色,内容要反映十八大以来西宁的变化发展。 (四)作品要反映西宁各民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以及周围发生的感动的人和事。 (五)作品创意新颖,旋律优美,歌词健康,易于传唱,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提交作品要求 (一)说明书:题目、创作构思,表现内容,后期制作估价。 (二)曲谱及小样:作者须递交完整的歌谱10份,其中9份要匿去词曲作者姓名,须递交完整的歌曲CD小样(mp3、wav文件均可),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组委会。 (三)歌曲时长:每首原创歌曲类作品用时不能超过5分钟。 (四)参赛歌曲须为两年来未经商业演出或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四、投稿方式 (一)来稿请作者注明真实姓名、年龄、个人简介、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完整作品要用A4纸清晰打印,并以电子档word版提交,提交的歌曲小样须注明作品名称、曲作者、词作者、演唱者姓名。 (三)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形式提交,邮寄数据光盘、U盘,同时请报送电子版的曲谱一份,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关街43号西宁市文广局艺术处“幸福西宁 城市之歌”原创歌曲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810000 上述参赛者随作品一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由作者签名或盖章的《作品信息登记表》、《书面授权书》。缺少任何一项或若干项必备文件的征集作品均将被视为不合格作品。 3、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选资料、参赛作品及获奖作品的曲谱和小样统一保管存档,不予退还。请参赛者保存备份。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
4、大赛组委会有权审核参赛者的参与活动资格。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本次大赛规定的资质,或在参与活动资格方面做出虚假陈述,组委会有权在本次大赛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参与、获奖等资格。 五、评 审 为了确保本次大赛公平公正,真正能征集到反映幸福西宁的一首好歌,特邀省内外音乐专家及高校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六、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一)大赛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为主办方所有。凡送作品参赛的音乐人,均视为已承认并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 (二)参赛人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并保证提交的作品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参赛人承担。 (三)凡参加本次征集大赛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四)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若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西宁诉诸法律解决。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搅沫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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