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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西宁城中区一饭店发生火灾,当事人被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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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逯家寨村一饭馆发生火灾,经过消防部门的调查了解,导致此次火灾发生的原因是,饭馆工作人员在后厨热油时,操作失误引发的。在火灾被扑灭后,消防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因过失发生火灾的当事人,做出了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4月17日9时30分许,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逯家寨村一饭馆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中消防大队立即出动两辆消防车、16名指战员赶往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十分钟后,火灾被扑灭。据了解,此次火灾是后厨员工在热油过程中,由于油温过高,喷溅到炉灶内,引燃周围可燃物,而引发的火灾
微信图片_20170421142331.jpg

   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中消防大队参谋 田积元:当事人田某在热油的过程中,将油漏到了炉灶里,才导致火灾的发生,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次火灾导致该饭馆后厨操作台和天花板受损,幸运的是并没有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而据当事人田某介绍,发生火灾也确实是自己无心之过。

   饭馆老板田某:当时确实是不小心将油漏到炉灶里了,然后就开始烧起来了。
微信图片_20170421142337.jpg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中消防大队依法对引起火灾的当事人处以了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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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以来,我省已有12人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过失引起火灾会被依法拘留,情节严重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鉴,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用火用电,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避免因过失引发火灾。
来源:青海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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