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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消防发布家电使用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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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6: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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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温逐渐升高,家用电器使用频繁,如使用不当,轻则导致家电损坏,严重的还会引发火灾及人员伤亡。西宁消防提醒: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有十忌,市民应多加防范。

  一、忌使用没有安装电度表的家用电器,致使用电无数,浪费电;

  二、忌使用未安保险的家用电器,以防因漏电短路、超负荷造成火灾等严重事故;

  三、忌使用电源线接头处有金属丝裸露在外的家用电器,以免裸露的电源线和电器用具的金属外壳相碰;

  四、忌使用未接地的带有地线的电器,一定要把地线接地后才可使用;

  五、忌用湿布湿手去擦或接触开关及其他的电器用具;

  六、忌先把家用电器开关打开后再插上电源插头。如使用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电风扇、电熨斗等电器用具时,应先插上插头接通电源,然后打开电器用具上的开关;不用时,则应先关好电器用具上的开关,然后再拔出电源插头;

  七、忌在同一个插座上同时使用多种耗电量大的电器用具,以防电线过热起火;

  八、忌让儿童玩弄电器用具;不懂电工基本知识的人,忌随便拆装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忌乱拉乱接电线,以免损坏绝缘层,发生漏电事故;

  十、忌用水或清水灭火器来扑救电器火灾,发生电器线路起火要迅速将电闸或开关关闭,切断电源,当带电电线落在身旁时,应单脚或双脚同时跳离危险区,以防跑步时产生“跨步电压”而发生触电事故。

  最后,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家用电器时,要到正规商家购买合格产品,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和保养,对已破损的电源线要及时更换,更不要将易燃品堆放在电器旁,以防引发火灾。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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