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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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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2: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要求全省各地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申请发放工作。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可统筹用于发放租赁补贴。


  按照相关要求,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补贴的发放规模和发放对象。公租房存量较大、租赁补贴需求较小的地区,应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力度。


  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市场租金水平、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和补贴面积等,建立健全租赁补贴制度,并动态调整。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各地可分类别、分层次对在市场租房居住的住房保障家庭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


  同时,研究制定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准入条件,原则上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结合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成员数量和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各地发放租赁补贴的户数列入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市、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租赁补贴,省级财政要继续支持市、县租赁补贴工作。(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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