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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青海免费法律咨询
案情介绍
西宁市城中区李德昌与张媛媛2013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并于同年登记结婚。2014年,张媛媛生下儿子小天,夫妻俩告别了从前轻松的生活。孩子出生后,张媛媛忙着给孩子喂奶、哄孩子睡觉,可李德昌在家却沉迷于手机游戏,张媛媛因此经常抱怨,夫妻俩摩擦不断。2016年春节期间,夫妻俩因小事争执后决定离婚,二人当即写了一份离婚协议。双方约定,孩子跟张媛媛一起生活,夫妻俩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割。
协议签订后,李德昌和张媛媛都没主动提出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且不再提及此事,日子就这么悄悄地过着。
小天2岁生日又成为二人离婚的导火索。李德昌再次萌生了离婚的念头,然而张媛媛却不同意离婚。因而李德昌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初的离婚协议。
随后,李德昌告到了城中区人民法院,他认为多年前张媛媛已先提出过离婚,两人还签订了离婚协议,最近一段时间两人频繁争吵,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院依照协议判决离婚。法庭上,张媛媛辩解说,离婚协议是一时冲动所签,她坚决反对离婚。
法院意见
李德昌与张媛媛虽有多次争吵,但两人婚前感情基础较好。李德昌仅凭几年前一张离婚协议,主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据不充分,遂判决驳回了李德昌的离婚请求。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大法官释法
办理手续后离婚协议才生效
人们常认为签订离婚协议就像签订合同一样,只要离婚双方自愿,法院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与一般的合同不同。签订合同要遵守合同法,只要双方自愿,便不能轻易反悔。但离婚协议的内容除了包含分割财产,还涉及到夫妻这种特殊的人身关系,涉及夫妻权利义务的终结、子女的抚养等,所以不能单纯凭一纸协议来处理。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
因此,在这个案子中,李德昌持离婚协议书要求离婚,张媛媛是有权反悔并反对离婚的。
一方即便拿到了条件优厚的离婚协议书,也不意味着掌握了财产分割的主动权。不过,离婚协议书里记载的内容,可作为夫妻感情及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来使用。
(本故事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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