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近千元打赏主播,西宁18岁女生沉迷“网络男神”,临近开学,西宁市民张女忧心忡忡,女儿在这个假期里,沉迷于网络直播,为了打赏主播,不仅花光了压岁钱,还拿了她的钱,不到20天,女儿为主播买虚拟礼物就花去了上千元。 ​​​​
律师支招:未满16周岁,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现在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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