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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说了不算!西宁新建小区选物业必须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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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0 22: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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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家小区的物业是怎么入驻小区的?开发商定的还是自己选的?
近日,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西宁3万平方米以上楼盘前期物业必须招标,不得开发商指定。



通知要求

1
自2016年4月1日起,凡西宁市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上的新建住宅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须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物业服务,未办理招投标手续的,不得擅自承揽业务
2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下的新建住宅物业项目,经区(县)建设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
3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只能选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

4
为鼓励和引导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新建商品房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应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至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前完成;

5
非商品房性质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项目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同时该公告也对具体的招标流程进行了规范。

1
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
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建设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应当公开招标。分期开发的住宅建设项目,应当以该项目的房屋建筑总面积计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设项目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或者经过2次依法公正公开招标而废标的,经项目所在地区(县)建设局同意后,可以邀请招标。



此前,西宁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基本都是楼盘开售前开发商定,还有不少楼盘物业和开发商同属一家公司。几年来,很多小区业主与物业关系紧张的症结,无不指向开发商指定前期物业的选聘方式。此次通知的下发,意味着西宁大部分楼盘需要公开招标选择前期物业,最核心的评标将由政府部门指导并全程公开,保障居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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