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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下调 需要退费的市民须本月31日前到银行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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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21: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8号西宁市召开“降低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拟将西宁市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5.77元下调到4.93元,与调价前供暖价格相比,每户每个供暖期少支出费用426.74元,减轻了群众生活负担。



海湖新区已发布取暖费调价通知
近日,海湖新区集中供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供暖价格调价的通知。根据西宁市发改委近期召开西宁市降低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会议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西宁市居民用供暖价格由5.77元调整为4.93元,即每月每平米下调0.84元。对已全额交纳2015-2016年度热费的用户,所退热费海湖新区集中供热服务中心将通过清退或转至下年度取暖费的办法进行退费。
多交的差价将清退或转至下年度取暖费
裘主任告诉记者,关于退费的通知,他们已经贴到了各个小区内,在公司的本部供热服务点也开通了专门退费的窗口。西宁市居民集中供暖价格调整执行时间自2016年1月1日算起,1月1日前仍按现行标准收取,1月1日以后按听证会审议结果并报经西宁市政府同意后,按新标准执行。供暖企业对已收取的2015至2016年度集中供暖费用,将通过清退或转至下年度取暖费等方式,充分尊重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广大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凡要求以退费方式办理退费的用户,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到兴业银行办理退费申报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退费申报的用户,所退热费将自动转为下一采暖季的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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