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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48万元赔偿款,家里人都撕破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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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7: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丈夫遇车祸身亡,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可是48万元的赔偿金被公婆据为己有,为了自己和孩子今后的生活,儿媳马雪梅将公婆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依法对这笔赔偿款作了分割。

“赔偿款都拿到了,我和孩子今后的生活就有着落了。”9月2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东川法庭法官接到马雪梅的来电。

2013年,马雪梅失去了丈夫,她的丈夫张幕在一次车祸中身亡,全家获得了48万余元的赔偿款。中年丧夫,孩子丧父。痛心之余,马雪梅还要面对另一件不愿对外人开口的事情:为了赔偿款,公公婆婆跟她吵得不可开交,最终,她与公婆对簿公堂。经过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东川法庭的判决,这笔钱总算分妥了,一家人虽然伤了和气,但生活总算回归了正常。

儿媳与公婆对簿法庭

2012年3月,马雪梅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幕,两个人一见钟情,马雪梅为人热情,性格开朗,很快也被张幕的父母张元新、马法麦接受。当年12月7日,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夫妻感情很好,一家人其乐融融。2013年4月,小两口的女儿小怡出生了。8月的一天,张幕遭遇一场车祸,在车祸中张幕不幸过世。顶梁柱张幕的离世,让一家人没有了主心骨。事故责任明确,肇事司机积极赔偿,张幕亲属一共获得死亡赔偿金351325.60元、埋葬费23415.50元、女儿小怡获得抚养费赔偿款111116.61元,共485855.71元。

由于事发突然,深爱的丈夫离世,马雪梅一病不起。车祸赔偿问题都由张元新、马法麦夫妇一手操办。事发半年后,马雪梅意识到,以后孤儿寡母还要指望这笔赔偿费。

2014年4月,马雪梅和家人与张元新、马法麦夫妇协商赔偿款的分割问题,张元新口头答应给孙女小怡全部赔偿金和一套住房。但是到了10月,张元新夫妇否认之前所说的事实,将获得的赔偿金485855.71元全部据为己有,并将马雪梅和小怡送回了娘家。马雪梅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抚养年幼的小怡,马雪梅曾多次找公婆协商,得到的结果就是不予理睬。

无奈,马雪梅一纸诉状将公婆起诉到了城东区人民法院东川法庭。

法院依法分割赔偿金

“一家人要是走到这一步,多伤感情!”在东川法庭法官的眼里,诉讼不是打开心结的唯一办法,今后小怡的抚养是个大问题。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各执一词,争议较大难以调解达成协议。最终,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马雪梅向法院要求,公婆支付小怡的抚养费111116.61元;请求依法将张幕死亡赔偿金351325.6元中一半判归小怡所有。

法院经过再三考量,认为张幕的死亡赔偿金,扣除丧葬费用后,优先照顾被抚养人小怡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妻子马学梅、孩子小怡以及父亲张元新、母亲马法麦,在分配赔偿金时原则上应均等进行。父亲张元新夫妇除对其自身享有数额可以放弃或转让外,无权对马雪梅和小怡所有的部分擅自进行处分。张元新在庭审中以清偿张幕生前所欠债务为由,拒绝给付孙女小怡抚养费和死亡赔偿金,其行为明显损害了小怡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马雪梅获得张幕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今年7月9日,法庭经过审理支持了小怡和马学梅的诉求请求。判决张元新夫妇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给付小怡抚养费11116.61元、赔偿费117931.34元;给付马雪梅57931.34元,共计186979.29元。(来源:青海法制报 )

(文内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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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9:24:4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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