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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何将四子女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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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08: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新闻网讯 共同生活40余年的老伴去世了,还未走出伤痛的丧偶老人朱某,面对老伴离去引发的继承纠纷,不禁黯然神伤,面对自己体弱多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现状,4个子女仍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朱某同时对4个子女提起继承诉讼、赡养费诉讼。
  受理案件后,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法官对纠纷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初步确定了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首先听取了当事人对遗产分配、赡养费承担的意见,老人朱某认为老伴去世后,自己生活失去了保障、没有了依靠,应该在未分割财产分配中多分份额,作为母亲,4位被告理应照顾其生活起居,积极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4位被告认为对于未分配遗产应按照父亲去世前的约定进行分割,对于母亲的赡养费金额,由于朱某有社保退休工资、医疗保险,而4位被告经济条件较差,希望能够在各自经济能力范围内承担相应赡养费。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特别激动,为了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办案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经过近4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一家人的纠葛顺利化解,重拾昔日暖暖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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