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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报道)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青海省企业技能评价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69号),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企业技能人才技能水平评价工作。
《办法》按照坚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企业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协调的原则制定,突出了三方面的特点:考核方式贴近生产实际、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技能提高;评价内容注重四个要素,即注重职业能力考核,注重工作业绩评定,注重职业道德,注重理论知识考试;评价对象主要是企业生产一线的职工,重点是企业高技能人才。规范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于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调动广大企业职工钻研技术、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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