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西宁市制定出台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4 19: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新闻网讯 施工不仅要设置安全生产标牌,还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同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治噪声和防尘降尘措施,不文明施工不得参加优质工程评选,还要被重罚。近日,西宁市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不文明施工工程将按照工程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的责任进行严厉处罚。本《办法》从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就开始明确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监理单位要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
  《办法》进一步明确,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同时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要符合规定;要采取防治噪声措施,在城市市区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等;另外还要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等防尘降尘措施。《办法》还对施工现场物料的堆放、渣土的处置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且逾期未改正,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监理单位违反规定将被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或未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或未按照规定对工地内道路等进行硬化处理,也将被处以一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