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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宁么么 于 2014-12-3 09:02 编辑
日前,20岁出头的女子寇某某虽年纪不大,却因“闪婚闪离”惹上了官司。
据了解,何某某与寇某某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后生育了一个孩子,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一遇琐事便争执不休,经法院调解双方离了婚。谁料,离婚后不到一个月,寇某某又嫁到大通县,与白某某结了婚,婚后不久竟又离家出走,白某某便把寇某某起诉至湟源县人民法院追偿彩礼。
湟源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中,经多方寻找到寇某某后,对她讲理释法,让她知道婚姻不是儿戏,应慎重考虑,不能盲目地、不负责任地结了又离,离了又结,忽略父母、子女的感受。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寇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来源:西宁晚报 记者 悠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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