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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宁么么 于 2014-11-7 09:41 编辑
11月5日至6日,高速五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秩序百日行动,主要查处各类车辆高速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发现,五成车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的问题。
据了解,为预防和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尽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平安,高速五大队结合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的“交通秩序百日行动”专项整治,11月5日19时至11月6日5时依托韵家口等收费站开展百日行动。高速交警在检查中发现,高速路上五成的车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的情况。据执勤交警介绍,按照规定每辆机动车上都必须配备警告标志和灭火器,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因为车速较快,一旦出现故障或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停车,如果不在车后方放置警告标志,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另外,安全锤、灯光设施、刹车系统、千斤顶、防滑链等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山区驾驶车辆还应携带铁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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