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好心帮忙竟遭到意外殴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3 09: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肖芳 实习记者 李楠 通讯员 姚雨洁)都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然而,被害人李某却因为恰巧路过,好意帮忙,竟遭到了意外殴打。    7月16日,汪某、陈某及其他几名同学,来到多巴镇某小区同学家参加聚会,一番觥筹交错后,大家都沉浸在同窗情谊的美好回忆中。次日凌晨1时30分,汪某与陈某两人从同学家离开,准备各自返回住处。然而,行至途中,酒后意犹未尽的汪某执意要求女同学陈某到别处再陪自己喝一会儿,遭到了陈某的拒绝。此时,恰巧李某与叶某路过,女同学陈某向素不相识的李某与叶某求助,请求李某找车将自己送一下。好心的李某见状便打电话联系车,不曾想一场意外伤害却降临了!汪某因被陈某拒绝,心中愤而不平,在酒精的作用下,转而把气撒到了李某头上。趁李某不备,他拿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被害人李某头上,然后逃之夭夭。
    本是好心帮忙,却遭飞来横祸,李某为此在医院治疗了8天,花去医药费近5000元,左上颌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湟中县人民法院认为,汪某酒后用石块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汪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得到了李某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汪某因自己酒后的不理智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李某各项损失34000元。

发表于 2014-1-3 16: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