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金然)2013年12月25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3年1至10月,我市交警部门(含三县)共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1818人次。其中,饮酒驾驶107起、醉酒驾驶34起。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渣土车”、货运车辆、“两抢一盗”、酒驾、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旅游车、公交车、出租车、通勤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短途以上班车、微型以上货车和从事“钓鱼”、“包租”等重点车辆的货车超载、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疲劳驾驶、无牌套牌、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遮挡污损号牌、冒进信号、违法掉头、违反禁行规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过程中,我市交警部门(含三县)共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1818人次。现场处罚159269起,非现场纠违罚128056起。扣留机动车1104辆,暂扣驾驶证289本,查处无证驾驶1598起、饮酒驾驶107起、醉酒驾驶34起、超速驾驶67091起、超员驾驶571起、超载驾驶5476起。同时,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形成合力,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检查车辆45755台,处罚渣土车违法行为2271起,拆解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3621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