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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高速事故五类行人将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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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0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琼 通讯员 达德明)行人上高速是一种在高速交警日常巡逻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据高速交警分析,五类行人在高速路上为安全埋下隐患,所以目前这五类行人上高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主要责任。    12月27日,记者从高速交警四大队巡逻***处了解到,上高速公路的行人可大致分为五类:一类是高速公路沿线的村民、学生、未成年人;二类是高速公路沿线上下的乘客;三类是高速公路上的拾荒者、流浪人员及精神病患者;四类是道路施工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五类是因车辆发生故障下车检修时,未摆放警示标志的人员。西塔高速辖区巡逻交警分析行人频上高速的原因是与周边的地理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例如,西塔高速公路附近一些村庄的村民,为图方便很容易横穿高速路,此外一些去往湟中方向和城南方向的上班族在早晚班高峰期也会在高速路边等车。
    目前针对这一情况,交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相关整治行动。同时,高速交警提醒,行人因擅自上高速而引发交通事故,将要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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