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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1日,陈先生驾驶一辆私家车沿南川东路正常行驶至水磨加气站附近时,看到华某某手里拎着酒瓶子由东向西横穿马路,眼看华某某过马路上了道牙石,谁知没站稳又倒退了几步,此时他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华某某整个人面朝下倒在地上。事故发生后,陈先生没有推卸责任,而是拨打120急救车将华某某送到医院,并向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城中事故中队交了10000元押金。
经医生诊断,华某某鼻骨骨折,经过治疗一个星期出院,住院期间,他和华某某商量赔偿事宜,华某某提出要求赔偿3个月的工资,每天按200元计算,陈先生说,由于华某某提出的赔偿条件没有依据,当时他没有答应华某某提出的条件,表示等他出院后让交警调解。可是过了几天,华某某就悄悄出院了,打电话不接,交警给他打电话也不接,后来华某某的电话干脆成了空号,因为找不到华某某,无法签字结案,事故拖了8个月结不了案,时间过去久了,对方一直没要求处理,是不是一直要等到当事人露面后再处理?
对此,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城中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说,事故责任人找不到,事故就没有处理完,作为交警队可以给华某某籍贯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发函联系,等整个事故处理完后,押金自然就退给陈先生了。记者 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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