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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将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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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0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成瑛)11月18日中午,在西门水井巷路段,一辆黑色桑塔纳停车后立即开门,两名女孩刚好经过这里,其中一名女孩因撞上车门重重摔倒在地,脸部及眼睛受伤。    当日上午,小达和朋友去西门购物,从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旁经过,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小达说:“我们边走路边聊天,正准备绕车走过去,谁知道车门就突然打开了,刚好撞上了我的朋友。”无独有偶,市民李先生开车行至城南地区奉青路口时,因停车急忙打开车门撞上了一位老大爷。李先生表示,以后开车门时,一定会留心附近的行人和车辆情况。
    据朝阳东路执勤交警介绍,此类交通事故约占简易事故的70%,频发在骑电动车、三轮车甚至摩托车的驾驶员中,因为这类驾驶员骑车速度快,对前方车辆突然开车门没有反应判断时间。交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开车门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和开车门的乘客将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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