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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搬来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房子是八几年的老房子,电器电线估计是九几年的。空调一台,电视一台,都是九几年的。住进来之后,一切都慢慢陆陆续续开始坏。
电线,电灯,开关,插座,水龙头,空调,什么都坏过,屋顶也漏过。
房东让我们自己买东西更换,自己找人修。
OK ,这些我们都没有话说。但是我这个人做事,有原则。我买的配件,都是最好的,质量最好的那种,比如水龙头,最便宜的几块钱,我们买的是几十块的那种。
电灯泡,灯管,空开之类的,我们几乎都换过一遍。因为都坏过一次,我们买的都是质量最好的那种。
大家知道,家装用的这些东西,最好的产品,跟最差的产品,差的不是一个档次。
入住进来,房东原本的,是最便宜的。所以在住的过程当中,我们不断的遇到这也坏了,那也坏了。
在我们陆陆续续用品质好的换掉它坏掉的之后,我们现在住的安逸多了。一分钱一分货,质量好的东西,的确可以多用一些时日。
问题来了。房东隐约有加房租的意思,我们看能不能跟房东协商一个可以接受的房价。如果能协商好。那么房子我们肯定是不准备住下去。
但是之前花了一千块钱陆陆续续换的东西,怎么办?我想带走。原因是什么呢? 我们在这些设施上面投的钱,已经一两千块钱了。
保守可以用三五年不坏,如今只用了一年多。
我想过了。我去买那种普通,便宜的东西,全部给他们换一遍,价钱也比我们现在所有的东西便宜。
房东如果不让我们住了。那么我们也是不是可以不让他免费的继续使用我们的东西?
现在来说,出了房子屋壳子是房东的, 其它大大小小,都是我们自己出钱换的。
欢 迎大家给点参考意见,如果是你, 房子你不住了,你会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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