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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
本报讯(记者 石子)3月20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获悉,三年来,全区受理申诉案件187起,其中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0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有力地遏制了违法犯罪。
海东地区检察分院副院长王佐龙在谈到查办的典型案件时说,海东检察分院通过对循化县国土局的督促起诉,向土地使用权买受人韩某某追缴了拖欠长达八年之久的土地出让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万多元;互助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互助县国土局追缴青海丰瑞镁业有限公司拖欠74万多元土地出让金案,由此造成的近200万元滞纳金赔偿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化隆县检察院办理的化隆县民政局督促起诉案件,促使该局就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已展开全面检查整改并建章立制。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海东地区检察分院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领域,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已初步形成,预防打击了违法犯罪,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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