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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金然 秦军平)哥哥马玉某和弟弟马明某,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疯狂盗窃面包车六辆,摩托车一辆,总价值超过20万元。近日,针对这起特大盗窃案,城中区法院依法对涉案的两兄弟和其他几位销赃的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宣判。
据了解,从2011年3月至9月,被告人马玉某参与盗窃作案六起。在哥哥的带领下被告人马明某参与盗窃作案三起。这些被盗窃的财物多为面包车或名牌摩托车,总价值超过2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两人实施盗窃成功后,将赃物销售然后挥霍。期间,被告人祁文某、更某某和多某某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销售。
法院作出了对被告人马玉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被告人马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祁文某、更某某和多某某三人均被处11个月到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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