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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莫青)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有相关规定。
可享受政策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有: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省内生源返青未就业的毕业生。享受政策性补贴的企业单位为:在青海省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在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和单位,以及吸纳青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外省驻青企业和单位。
岗位补贴标准为企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社保补贴标准按单位应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补贴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国有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国有企业吸纳纯农牧民和城镇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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