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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凯 )19日21时许,家住杨家寨新村的许先生在西宁市水井巷南口打车回家,“的士”不少,可上面都坐了人,等了很长时间也不见一辆空车。直到半小时后,终于有辆车停在了面前,上车后路过纸坊街时司机见有两人也在拦车便停至两人面前。“去哪?”司机伸出头问道。“虎台去不去?”司机回了声“顺路,上吧”,就载上了两人。到达虎台后,两人问及价钱时,司机看了下计价器显示8.5元,便向两人收取了9元钱。几分钟后,许先生也到达目的地,并按表上显示的13元付了车费。许先生觉得出租车司机要加载应征求先上车人的意见,另外对于司机师傅的收费也觉得不合理。对此,运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出租车在已有乘客的情况下,未经租用人同意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
上下班高峰期、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相信很多人在等好长时间打不到车的情况下,只好“拼车”或“被”拼车。而围绕“拼车”是否被允许、有何利弊、车费应该怎么算等问题,8月20日,记者在路边采访了几个正在等车的人,对于“拼车”,人们观点不一。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在上下班高峰期和一些繁华地段打车很难,“抢车”情况时有发生,但如果有人“拼车”她会很乐意。王先生也表示,“拼车”节约时间、低碳环保,缓解交通压力。但车上只有一台计价器,价钱怎么算就成了问题。也有人认为花钱打车就是想要一个宽松的空间,能够方便快捷到达目的地。
在外地,“拼车”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有的城市鼓励市民合乘以缓解交通压力,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但在记者致电西宁市运输管理处时,工作人员王先生明确告诉记者:出租车在已有乘客的情况下,未经租用人同意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像许先生这样被“拼车”属于违规经营,按《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处以高限300元罚款,并停运十天的处罚。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拒绝合乘同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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